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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上小学5年级的时候,我通过美国移民法移民取得绿卡,与我父母一同在纽约居住了4年。因一些家庭原因,4年前我与我母亲移住到了大阪(我母亲此时已经拥有日本永久居住权)。
据悉,美国绿卡有半年的期限,可是因爲我父母离婚,我和我的母亲一起在日本生活,4年期间都没有机会能回美国一次。我现在想去纽约探望我的父亲还有朋友。请问我的绿卡过期了,会不会就此被永久吊销了,有补救措施吗?我这次赴美探亲访友该办什麽手续?
答:你的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而言,绿卡持有人连续4年没有回到美国,如果不能证明同美国存在一定的联系,绿卡有可能被吊销。当然,在吊销绿卡前,通常会给你一个解释说明的机会。如果你能使移民局相信你并没有放弃美国绿卡的愿望,你的长期没能回到美国是因爲特殊的原因,你同美国仍然保持着联系,如你的父亲在美国,你有美国的住址,银行账户,你每年报税,等等,你的绿卡可能不会被取消。建议你对此案认真对待,谨慎处理。祝你好运。
孤儿如何移民美国的申请程序?
申请孤儿移民程序:收养人和准收养人在代表儿童申请移民签证前,须获得美国国土安全部公民与移民服务局“申请领养外籍孤儿” (I-600表)的批准。该类申请的裁决非常耗时,鼓励收养人提前做好准备。
准收养人可向居住地所属辖区的美国国土安全部公民与移民服务局提交孤儿移民提前受理申请。这份表格甚至可以在收养人确定要收养的儿童之前,提前完成大部分耗时的程序。另外,已经拿到经过批准的I-600A表的收养人可以亲自前往北京,向美国大使馆提交I-600表。其孤儿调查是公民与移民服务局不能提前完成的部分申请程序。孤儿调查I-604表(外籍孤儿调查报告)在任何孤儿收养案例中均必不可少——即使I-600已经获得批准——并且它可以证明这名儿童是美国移民法定义的孤儿。这份调查由领事馆官员在进行儿童移民签证面谈时执行。
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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