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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美国六七年了。美国对我来说仍是一堵资本主义的墙,我在兢兢业业又散散漫漫地挖着它的墙角。我对这堵高耸于世界之林的墙依然缺乏全面的认识,却对它的几块砖头耿耿难忘。
皮拉克
没有皮拉克,我来不了美国。至少那一年,我来不了。
我的英文不好。准备托福和GRE考试前,我就知道只拚成绩的话,我肯定拚不过那群在校学生。
我就给教授们发信,吹我当时正进行的研究工作。不外乎多么有趣有意义什么的,当然了,重要的是我的工作和他们的研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当然了,我客气地请教并希望多多联系。
皮拉克回信很快,寄来一些资料,说我的工作是有意思,请保持联系。
我一看有门了!第二封信就开口问:“收不收学生?”
皮拉克的回信也直接,他用中文歪七扭八地写了一句:有缘千里来相会!
这封信让我心跳快了好一会儿。
见到皮拉克,就问他,中文从哪里学的?他一脸的茫茫然,后猛然想起,自个儿大笑不止。原来他的实验室里有个中国人,是这个中国人的“恶做剧”。皮拉克只是照胡芦画瓢,描上而已。他根本不知其含义。
我的心是白跳了的。
到了皮拉克的实验室不久,就跟他大吵一通。因为我想转学。不仅想转学,还去拍另一位教授的马屁。而皮拉克和这位教授是对手。皮拉克指着我破口大骂。好在我那时的英文臭得一塌糊涂,几乎完全不懂他的话。后来听懂了一句:“滚!”
我就喊: “偏不!偏不! ”
电闪雷鸣后,他对其他的学生摇头晃脑:“你们说说,不会说英文,还敢和我吵架!”
后来,因我的实验不成,他指我吼:“你!浪费我的钱!”
我泪水横飞,说:“我是学生!就是要学习的!”
有一年的时间,我住在实验室里,一周七天,每天十四五个小时地干。皮拉克就到处去散布什么我是他最得意的门生什么的,全忘了我们之间的龃龉,并且在组会上,也近十位学生呢,他一手一瓶啤酒,一手一大块PIZZA,红通通着一张大胖脸说:“你怎么已经嫁人了?我为啥已经娶媳妇了?咳……。”
他的学生们都知道他。笑过继续喝啤酒吃PIZZA。我知道他的脾气,也笑。笑完了,就一脸的失落。那时候,我丈夫在千里之外,可爱的小儿子更是在万里之遥。我自己在这里傻拚个什么呢?
我要走,他不让。他说:“你傻!人一辈子就需要一个Ph.D,你就要到手了,为什么不要?”
我说家庭比一个学位更重要。
他抿抿嘴,问:“什么时候再回来读?我有题目给你,你是我最好的学生。以后,我的学生有你一半就好。”
我想以后的学生不会比我更刻苦。
我离开几天后,他小儿子出生,与我同月同天的生日.缘这东西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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