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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旅行:纽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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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形色匆匆

   

上次在纽约是和May,那时我们是凭着少年意气行走曼哈顿。再次踏上曼哈顿,用了四年,一届世界杯的时间。不知为什么,越是到了这种人声鼎沸的地方,越容易从心底泛出淡淡的悲凉,或许我总是在走过的路前,清晰的记忆中怀念似水的流年,在和自己的影子擦身而过的同时感叹,上帝在云端,只眨了一眨眼,这片大陆已经把我锻炼到不再单纯的年少轻狂,我审视这个世界的眼光变得越来越理性并且冷峻。趋于理性并没有什么值得庆祝的,只不过是对于某些无法抗争的东西无可奈何的屈从罢了。

我们住在纽瓦克,我对纽瓦克的感情可远比纽约深,路过机场的时候,回忆了一下06年纽瓦克机场历险记,现在想想夜幕下那个黑人司机跟我说话时闪亮的白牙都心有余悸。上次坐灰狗进的城,昏睡了过去,对于我这种不坐在驾驶位置上就会睡死过去的人来说,路途的记忆完全是空白。这次自己开车才发现,东部道路收费站的密度可是有点令人发指。

从纽瓦克上曼哈顿只有通过海底隧道。为了不堵在隧道里害怕和耽误时间(后勤部长有禁闭phobia),早上四点半起床,五点半出门,保证六点能开上曼哈顿。早上是我开车,晨曦中迎着朝霞开过大铁桥的感觉还不错。过了大铁桥不久进Holland Tunnel,没堵车,一下就过去了,过了隧道以后,车就成了累赘,好在纽约这地方存车业发达,我们把车停到一west village区域一个garage,考虑到离downtown和midtown都近,人生地不熟,对业务也不了解,结果一天被charge了45。说来也是,那天,我活活把车停一个garage停了16个小时,估计要在北京没准比这还得贵。再说说garage,停的基本是宝马和奔驰,我妈说亏了是工作人员给停车,要不然自己去停风险太大,况且我们的Prius还是没有保险在裸奔。

我觉得我今生在曼哈顿上征服世界的可能性不会太大,所以,当对纽约人浮于事的记忆,逐渐蹉跎在岁月中,我也不知道还有哪一点会让我铭记。不过就目前而言,提起纽约,我最大的反应是腿软。这一天曼哈顿最高气温没有超过70度,为我们徒步行走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虽然纽约有地铁,但对于旅游而言,除非三五十个街区以上规模的纵向跨度,否则真不值得一坐。纽约的地铁入口相当低调,仍旧记着21岁那年的我站在地铁口上问人地铁站在哪里的笑话,此后,老鼠洞这个称谓正式诞生,直至今日,我的父母终于在纽约街头,亲自的,欢蹦乱跳的找到了传说中的老鼠洞。

沿着七街向南走,沿途叫我妈看建筑物外为了着火时能紧急撤而退搭建的铁楼梯架子。我妈第一反应就是,多少年才能着一次火啊,这不是为小偷提供方便了幺。哑口无言中不得不感叹,大城市出来的人,防范意识就是高。

第一个大景点:世贸遗址。远不比四年前气氛严肃了。那时候有一个memorial wall,纵使在最喧闹的时刻也有很多很多人驻足,我当时眼里含着泪,仔细阅读了墙上的每一个字,包括死难者的姓名。听说911那天,飞机上很多人打了最后一个电话,我记得当时还问过May,如果是你,你打给谁。本想让爸爸妈妈去看看,结果,我被推搡着移动在人流中,失望的发现memorial wall没了。曼哈顿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衡量事物的标准就像当年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只和黄金挂钩那样简单。这里只相信索罗斯,不相信眼泪,也容不得人伤感。这样的城市,掌握着世界经济的命脉,却容不下我们南方一个陌生人温情的眼神。希望并且相信memorial wall只是被搬到了别的地方。

从北京直接来纽约不觉得什么,但在南部住久了,再来纽约最直观的感触就是,不再有人对我微笑。当你以一个游客的身份,置身汹涌的人流中时,就像海滩上的一粒沙子,来去的方向并不由己。从世贸遗址顺着高楼缝隙中的人流横向运动,证券交易所,百老汇大街,华尔街,金融中心,大铜牛,反正就捡着著名的地方走呗。纽约街头最温馨一点就是那些写字楼间如花朵般绽放的小摊,尤以卖水果和smoothie居多,这种感觉就像斯皮尔伯格的电影辛德勒名单,中间穿着红色大衣的小女孩忽然从灰色的凝重又压抑的背景中走出。

到了Battery Park,先找伪装的自由女神照相,我觉得自由女神本身就长得特别有趣,分不清男女不说,尤其是每当我想到高高举起的火炬好似一个冰激淋甜筒的时候,就越发觉得搞笑。这次上Ellis岛好好参观了 Immigration Museum,发现很多颤颤巍巍的老人都在埋头找祖先,话说我上reference课的时候还专门讲了这套强悍的database。我跟我爸说,鉴于我走上immigration这条道路,没准200年以后,我的祖孙们也一时兴起溯源把我从这数据库里溯出来了呢。我爸说,到时候不要忘了他,是他花大价钱把我运过来的,当然了还有我妈。

布鲁克林大桥,生生走了一个半小时。我觉得只要是大铁桥,都有几分神似,恰逢阴天,乌云密布,海风肆虐,从大铁桥上走过,就只剩下悲壮的感觉了。下了桥钻老鼠洞坐地铁到46街,去看了一眼联合国。走回五街在一家麦当劳整顿了一个小时,登顶帝国大厦。


帝国大厦20一张票,要说登个东方明珠这钱也不让上,但按照美国的消费物价,这可真是有点宰人的意味。跟大峡谷一样,一辈子得看一回,看一回就够了。不过话也不能说死了,万一未来漫长岁月中的哪天风云变幻,我跟曼哈顿有了情感上的联系,我忽然喜好登高远望,有能力孤独求败了,经常来这看看也说不准。


一天走了十几个小时,中间最怕偶尔坐一次地铁,因为一旦坐下,就会觉得再站起来的时候是用的别人腿。

 

中篇:Midtown猎奇记

   

MOMA:。记得在美国的第一个学期上film preservation,足足讨论MOMA讨论了一个学期,这种以讨论我完全不知道的事物为基础的seminar课程已经化为我心中永远的痛,所以为了纪念这种痛,MOMA是一定要找到看一眼的。有一点很奇怪,打听路的时候,居然好多人不知道MOMA,非得说全称才行。

Carnegie Delicatessen Restaurant:在美国办事基本靠推荐,我哥基于对我的了解推荐了这家餐厅。“Founded in 1937, the world famous Carnegie Deli is a true New York City landmark situated in Midtown on 7th Avenue at 55th Street.” 门帘相当低调,内部空间也十分有限,之所以著名主要因为两点,第一是walls of fame,环视四周,满眼都是被定格的笑容,在这样的环境中吃饭,心里暖融融的。第二是他们猛烈的上肉方式“sandwiches are overstuffed with at least one pound of meat.”我们share了一份三明治,要了一份牛舌,愣是没吃完。我们边上坐了俩法国人,要了一份色拉,结果上来发现够一个加强排食用的,于是这法国人操着听起来义愤填膺的法语骂了一顿。她看我看她,于是转用充满小舌音的英语跟我说,这道菜是多么的荒谬,她憎恶这种形势的浪费,于是用我们法国怎样怎样的口吻说了一大通。法国人幺,傲慢惯了,你说人这餐厅就以这为特色,吃不了可以打包带走啊。这样规模的食用肉,虽说我也不大受得了,但起码一上来,视觉上就让我兴奋。牛舌那道菜非常好,有点它似蜜的感觉,三明治幺,虽然是上好的牛肉,可架不住还是面包夹肉,我觉得正餐吃面包夹肉,不管什么样的面包夹什么样的肉,都不是那么回事。

Carnegie Hall: 忘了从谁那听说的了,大名鼎鼎的卡耐基音乐厅不过纽约街头一个十分不起眼的建筑而已。我从来没去过,也没有通过任何渠道见过这个所谓的建筑,找到了以后才发现,包子有肉的确不在褶上,连个醒目的门帘都没有。音乐厅不开,也不能参观,只能上二楼看看陈列了。到了这地方,只要看看大师的相片,手稿都足以让我兴奋不已。还发现多年前听说的如何能在卡耐基演出的故事也赫然写在墙上: Walking head down on 56th Street towards Sixth Avenue after a less-than-successful rehearsal, the violinist Mischa Elman was approached by tourists who, seeing his violin case in hand, asked simply “can you tell us how to get to Carnegie Hall?” Without looking up or slowing his pace, Elman simply said “Practice, practice, practice.” 如今在卡耐基solo,已经成为身份的一种象征。作为一个编外古典音乐爱好者,我压根就没有过在卡耐基solo的梦想,这件事属于连做梦都梦不着的类别。就个人而言,痛苦的磨砺,从恨到爱极致的转换,已经成为生命的奇迹,足够了。

Steinway&Sons:多年前我家楼下有一家姜杰钢琴城,虽然我八岁的时候就拥有了一架星海钢琴,我还是经常溜达进钢琴城十分贪婪的垂涎一架白色的小三角钢琴,那时我梦想有一天可以在小白上弹肖邦的夜曲。那时候我并不知道斯坦威,自打知道了斯坦威,我的梦想升华到有一天可以配得上弹斯坦威。后来,我逐渐认清了事实,在感觉欣赏钢琴都尚且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还是把弹肖邦夜曲当作人生追求吧。再就是万一我有钱有到能拿十万美金当闲钱的地步,我就买架斯坦威放门厅当家具,我天天端详它。去年,李凡告诉我,再去纽约一定去斯坦威旗舰店看看。一年后,我实现了这个愿望,穿梭在古色古香的钢琴之间,耳畔就好似想起了动人的旋律。

大都会歌剧院:当天恰巧有睡美人的芭蕾舞演出,只能买到站票了,要说平时养尊处优的,去站一场无所谓,结果不幸赶在用腿过度的节骨眼,听到站这个词就自然而然的腿软,所以没有去看。Met虽说也上演芭蕾舞,但毕竟歌剧是正宗,我对声乐艺术十分不敢兴趣,因此对Met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向往,主要因为我哥是这里的常客,我想来看看,领略一下传说中的魔力。

 

下篇:天堂与地狱

   

第一次来纽约的时候,觉得纽约特别像北京,我爱北京,所以理所当然,我也应该喜欢纽约,可事实上正相反,我很受打击,并不是因为纽约没有想象中的好,而是不明白我一个土生土长在大都市的人为什么到头来不喜欢都市。其实那时候我已经总结出,包括对北京的爱,更多的是因为那里是家,家这个东西就像一白遮十丑一样,不离开就很难认清真正的自己。

这次再来纽约,行走在曼哈顿的岛尖上,我还是不喜欢,可在中央公园里走了一圈,漫步青草融融的人间仙境,闲庭信步间突然发现,我好像有点喜欢纽约了。还记得小时候看《北京人在纽约》里面说到“如果你爱他(她),请你送他(她)到纽约,因为那儿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她),也请你送他(她)到纽约,因为那儿是地狱”时心中升起的无限幻想。大四外国文学赏析课上王以培老师给我们讲戏剧,他说过的话中我记得最清楚的一句就是,戏剧作品的好坏直接由对立的冲突决定。这样说,纽约本身就像一场戏剧而且是一部好的作品,本身就像一个MOMA,美与丑,张扬与内敛,古老与现代,文明与愚昧,时尚与守旧,繁华与凄凉,富有与贫穷…当这一切不由分说地冲击着一个人的时候,本身就是一种压力,它诱惑你,却可能让你得不到,它给你,却可能不是你想要。所谓的爱一个人把他送到纽约,恨一个人也把他送到纽约,说的无非是梦想与现实罢了。这次来纽约,站在帝国大厦上,对比四年前站在芝加哥Sears同样高度上的心境,却截然不同,为什么,站在Sears上的时候,我是一个北京人,是一个习惯了生活在对立,压力,竞争之中,习惯了要么挑战征服,要么灰飞烟灭的都市人,所以我觉得站在高处感受世界旋转的速度跟我本身的速度并无差异。而四年后站在帝国大厦上,我已经在美国安逸的南方城市生活了三年,这里的冲突显然没有纽约分明,虽然容易让人产生归属感,另一个方面,温水里煮青蛙,在安逸中逐渐失去跳跃能力的青蛙也只能走向平庸。年少时觉得平庸是最可怕的字眼,总是心比天高的想要挣脱一切可能促使人走向平庸的局限,现在想想,所谓的平庸无非就是你身上本来的那层皮,为了蜕掉它,必须自觉忍受皮肉分离的疼痛,像纽约这样的都市相对容易激发人们蜕皮的斗志,而在南方这样的地方被煮着,除非与生俱来就是那种喜好其乐无穷斗争世界的人,温水会逐渐把你的意志消磨,开始时向往高处的不甘心也终有一天会化为乌有。今天,比照过去的我,站在同样的高度感受世界旋转速度时我居然极大的感觉到了晕眩,证明我已经被煮过了,证明我已经从一个善于急流勇进的角色退化到最熟悉的陌生人,不知道心理究竟向往什么。尤其在需要我做出重大决定的当下,我没有了从前决绝的坚定,不舍南方的纯朴与安逸,又多少惦念北方的张扬与激情。都市的速度可能要奋力追赶数年乃至数十年才能跟上,但一旦从这种速度上掉下来只需要一秒钟,再回去就困难了。天堂也好,地狱也罢,我犹豫之中等待时局公布答案。





北极熊宝宝      《2010毕业旅行-纽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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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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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jia
声明:此文章由 Meijia 2013-02-20上传,共计525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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