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黄石预订优惠

美国移民法和政策

10次阅读
没有评论

共计 651 个字符,预计需要花费 2 分钟才能阅读完成。

 

美国移民法有如下规定:

一、亲属移民直系亲属:美国公民的配偶(赴美生子)、未成年子女与成年公民之父母。 

第一优先:美国公民之未婚成年子女;  

第二优先:永久居民(持绿卡者)之配偶与未婚子女;  

第三优先:美国公民之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美国公民之兄弟姐妹。

二、聘雇就业移民  

第一优先:优先劳工无需取得美国劳工局之认同,但需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特优、特殊或特异技能之外国人(加拿大移民瑞典移民美国移民)、杰出著名教授或研究人员、跨国企业的经理或管理级人员

第二优先:具有学士以上高学位之专业人士,或在科技、艺术、商业等方面有出衆的特殊能力者(需取得美国劳工局认可),需具备的条件如下:高学位(具学士学位并有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特殊专长且其专长能爲美国带来实质利益。

第三优先:技术劳工、初级专业人员、非技术劳工(需取得美国劳工局认可),需具备的条件如下:技术劳工需要两年以上职业训练或两年的工作经验 .

第四优先:特殊移民 宗教人员、牧师美国政府海外单位所聘雇之特定雇员巴拿马运河之员工国际组织或国际机构的员工宗教人士、神职工作人员(有效期限1992-1994).

第五优先:在美国境内投资设立公司,并参加所投资公司之营运者,需具备之条件如下: 在一九九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以后投资,投资者正在或已经投入一百万元,且投资事业至少能爲美国制造十个以上新的就业机会给美国公民、永久居民(绿卡持有人)、或其他能合法受雇之移民(但投资人之配偶、子女不能算在此十个名额内)

文:来源网络

相关链接: 美国热门旅游线路

 

 

正文完
全球早鸟优惠
 
Meijia
声明:此文章由 Meijia 2015-01-19上传,共计651字。
转载说明:美加旅行资讯网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承担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信息(文字或图片),请发送邮件至webmaster#meijialx.com(发邮件时请将#替换为@)与我们取得联系。
评论(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