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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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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芝加哥和北京有13个小时的时差,基本上是昼夜颠倒。由于在旧金山转机,全程花了我20个小时的时间,在飞机上没怎么睡好。当我下午五点多走出芝加哥的机场时,感觉自己的腿发软、身子打晃、看不清楚东西。

    
打了辆车直奔酒店,很恍惚,已经记不清那一路看见了什么,只记得自己进屋便睡,再一睁眼是晚上九点多钟了。

    
忽然发觉肚子有点饿,想想自己好像根本就还没吃晚饭呢。洗了个澡,溜答到街上,想着得犒劳一下自己长途跋涉的艰辛,怎么也得找个像样的大餐吃呀。

    
酒店离芝加哥河不远,处在市中心,非常的市中心,差不多相当于在北京住了前门大栅栏之类的位置吧。酒店门口是垮过芝加哥河的Michigan Avenue, 相当于不是长安街就是平安大道吧。

     
这里的城市规划有点像北京,所有的街道都是横平竖直的,完全看不到欧洲那种放射状的以“广场”为节点的布局。芝加哥看上去是座很“美国”的城市,直入云宵的摩天大楼、灰暗的城市色调、游走在街边乞讨的黑人……让我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它匹配上了我那些从美国电影里得到的记忆。

    
芝加哥作为伊利诺伊州的首府,是美国第三大城市,仅次于纽约和洛杉机。

    
街上的饭馆和商店有很多都关门了,剩下的只有几家酒吧性质的,我觉得一个人去那吃饭也挺没意思的,还是算了吧,就跑到唯一开门的超市里买了些三明治什么的,算是为公司的budget control做贡献了。

    
顺着Michigan Avenue一直往北,再往东拐,没走多久就到了Michigan湖边。记得那时候地理考试有一道经典的题总是出现:“请问五大湖中哪一个湖的全境都属于美国?”,正确答案就是Michigan湖,它是唯一一个不和加拿大平分的。

    
芝加哥这座城市依湖而建,没有过渡,湖边就很干脆地竖着一片摩天大楼。湖水很静,湖边虽然有沙滩,但没人在夜幕里散步。我随便转了转,抓了把沙子留纪念(后来才听人说湖边的沙滩是人造的),就回酒店了。


到芝加哥的第二天是星期二,从星期二到星期五,我需要每天去公司和总部的同事开会。

    
公司就在酒店对面,从酒店房间出来,过马路,坐电梯,不过五分钟的工夫。

    
其实公司真正的总部并不在芝加哥城里,而是在一个很偏僻的小镇,不过当初设计部门招人的时候,设计师们都自视为美国最时尚的人,要住在城里,不能住在乡下,于是,公司咬咬牙,决定设计部门是唯一的例外,可以在城里最中心的写字楼租一层楼办公。刚好,从伊利诺依州走上总统之路的奥巴马当年的竞选总部就在同一座楼里。

     
我的时差始终没有倒过来,这也是我所预料到的。每天夜里躺在床上都特别精神,白天却昏昏沉沉,哈欠一个接一个,开会的时候还要假装成精神很抖擞的样子。我的老上司美国人D看出了我的无奈,有一天早上,他走到我的桌前,神秘地从夹克口袋里掏出四颗有点发黑的药片,每一颗用手捻了捻,摆在桌子上排成一排,说:“这是melatonin,晚上吃了这个就能睡好觉了。药片上有点黑,那是因为我兜里脏,没事儿的。”我听了又感激又想笑。

    
D四十多岁,看上去有六十多的样子,是个典型的美国人,他曾在北京工作过两年,那时候,每天见到的他都是一脸灿烂的笑,会议室所有的椅子都被他的大鞋底子踩上过脚印,找他谈什么天大的事情,他都很可能是脚翘在桌子上比头还高。没错,按照他的风格,或者说按照美国人的风格,药片根本就不需要像咱们似的装在小瓶子里生怕进了细菌,生活嘛,怎么方便就怎么来好了。

    
华人同事N是个热心肠,每次中国有人来出差,她都承担起顾问兼导游的角色,这次对我也不例外。

    
多亏了N带着我去吃了第一顿特色大餐:一种把一大堆烤肉什么的都卷在饼里像吃烤鸭一样吃的方式,否则我甚至连在美国怎么结帐都不会。

    
美国是个严重为小费所累的国家。我想美国人的钱包里,一定会时时刻刻准备着小费。在美国吃饭,结帐的方式和流程和我去过的世界其它任何国家都不一样。你跟服务生说要结帐,他会打印出来你的帐单夹在夹子里给你,你把信用卡放进夹子一并给他,到这儿为止还都没什么新鲜的。但是之后他会拿回来四样东西给你:你的信用卡、刚才那张帐单(小票)、信用卡签单的那张纸,还有签单的纸的copy件。签单的纸上在你的消费额下面有一行“tip:”,你得自己写个小费的数目,然后再下面还有个“total:”,你还得自己把上面的两行数字相加,算个总数写上,最后签上名字,就可以拿着信用卡、小票和签单的copy件走人了。

    
我始终在想,不一定每个人的数学都那么好吧,要是自己算的total算错了,并不是消费额和小费的总合,那签完一盖夹子走人,留下的帐到底按哪个数算?或者更极端的,要是谁一不小心写的total比他的消费额还低,这怎么算?

     
或许美国人都个个精通算数,被我问到这个问题的美国人,都象是平生头一次听说会有这种可能性一样,完全no idea。

    
N带我登上市中心的一座大高楼顶部的酒吧,点了啤酒,从这儿俯瞰芝加哥的夜景。这座城市,拥有全美最多的摩天大楼,美国最高的西尔斯大厦就在这里,而且据说他们还正打算再盖一个更高的,超越台北101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大厦。有人开玩笑说芝加哥是美国选派出来的一个代表,专门和亚洲城市PK盖高楼的。

    
接下来的几天还是白天开会、困,晚上精神、到处吃。

    
工作上的事情终于在周五中午都办完了,刚好周五下午是这边部门组织的team building,去看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的比赛,芝加哥小熊队对辛辛那提红人队。

    
棒球是美国人最热爱的运动之一,老百姓不分男女老幼,就算不爱看棒球,也都知道棒球的规矩。而从中国来的我自然是个棒球盲,不能算纯盲,因为玩过wii里面的棒球游戏,但是那个对于我理解棒球比赛的规则实在帮助不大。

    
和同事们坐着地铁到了球场附近,那里的大街上已经全都挤满了等待入场的观众,街边有卖球队纪念品的,马路上有吹着哨的交通协管员在疏导交通……当年国安队火的时候,咱工体就是这个样子的。

    
在美国,看棒球时候是可以喝啤酒的。D坐在我右边,部门里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女孩儿E坐在我左边,俩人都很精通棒球的规矩,争相给我从最基本的开始讲。我倒也什么傻问题都不耻下问,心想要是让你们美国人来看一场乒乓球比赛,估计你们也得有一大堆问题吧。

     
不过老实说,虽然有两位超级解说陪着,我还是觉得棒球比赛没多大意思,比赛的大多数时候都很沉闷,好不容易击球手把球打了出去,那球太小太快,我根本就看不清楚球到哪了、被谁接到了、又扔回给谁了。反正每次都是稀里糊涂的,等到大伙一片欢呼或是一阵叹息,我才弄清楚怎么回事。倒是第七节比赛之后的短暂休息中,按惯例全体观众起立高唱“棒球之歌”(他们告诉我大概就是这幺个意思,看棒球的人都会唱,我理解就像足球比赛的“欧嘞欧嘞欧嘞欧嘞”那首歌差不多吧)还是挺激动人心的。D说:“这就是美国文化的重要一面,你这一趟算是体验到美国文化的精髓了。”

    
那天晚上N带我去她读在职MBA的学校里玩,那是芝加哥大学专门为了在商务学院读书的在职人员而在downtown开设的分部。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位于写字楼里的大学呢。学校条件不错,还有个台球厅,我和N小打了一把,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到了美式落袋的发祥地的原因,反正本来技艺生疏的我却超水平发挥,不一会就结束了比赛。

    
星期六的清晨五点多,我从酒店check out,拉着箱子来到街上,拦了辆cab(美国人偏要把taxi叫成cab)去机场。

    
他们都说,我来的正是好时候,再过些天,就冷了。芝加哥的冬天特别可怕,零下二十多度,风特别大,有时候从摩天大楼上会掉下来巨大的雪块,为了防止雪块砸到人,芝加哥的大街上搭了很多棚子,大多数到了夏天就拆了,有的闲麻烦,一年四季都放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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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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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jia
声明:此文章由 Meijia 2013-07-29上传,共计31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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