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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游记(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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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我们回到拉斯维加斯, 住在Mirage Hotel, 这是个名副其实的赌城和不夜城,在此不再赘述。31日晚,在Caesars听了英国歌星Elton John的演唱会。这位老歌星已年届60,但其歌喉仍宝刀不老,弹唱间歇的招牌式手势颇具魅力。其中有一些经典抒情歌曲(lyrics),脍炙人口,但也有一些吵闹的曲子。背景幕布足有20来米宽,播放着有些funky的画面,偶尔插播Elton John的现场特写镜头。忽然,不知什么时候从舞台侧面半空伸出一个巨大的充气半身女人体模特,晃动着一对乳房特别夸张显目,与这样一个演唱会实在显得不协调。我旁边Jacob才20多岁,刚结婚,与母亲一同来听演唱会,对此场面也显得很尴尬,中途便悄悄退场了。好像什么东西到了这里都得沾染点俗气。 


11月1日回到公司所在地Cedar Rapids, 一出机场大楼,便见Mark的女儿开了一辆van在门口迎接,心里一直诧异这幺一个娇小的高中女生竟能在夜晚独自把一辆货车开到机场。一路上她侃侃而谈介绍课堂上的有关弗洛伊德关于梦的理论,我听得似懂非懂。几天后我看到她大大方方地带男友到自己家里,才觉得他们已经被家庭和社会视为成年了。 


10月2日晚我们去了华盛顿中学(Washington High School)参加一个学校组织的义卖筹款活动,该活动目的是为学校的文艺表演筹款,各个年级都组织了表演队来现场献艺,有合唱、体操和摇滚等。每个学生的家庭都捐出一些工艺品、玩具或家庭用品甚至博物馆门票之类,上面附上该物品的市场价格,摆放在礼堂,让其它家长竞价购买,一方面购买者可以实现这些物品的使用价值或收藏价值,另一方面学校也筹集了文艺活动经费。其中有些竞价项目是通过主持人在台上公开拍卖,标的也很有趣,比如价值300美元左右的邀请学校演出队到某庆典或派对演出的权力,或者享受某个风景名胜一处套房一星期免费住宿的权力等等。公开在台上叫价拍卖时,只要台下家长举手示意,即表示同意接收一定幅度加价,因此在交谈时,切忌手势动作太大,以免被误认为是举手。 


10月3日一早,我们开车2个小时去依阿华州立大学(Iowa State University),虽然是普通级别公路,车速基本保持在每小时120公里以上,超车时甚至到190公里以上。该大学位于州首府附近的一个叫Ames的小镇上,在校学生近40,000, 校园环境胜过公园,据说是美国十佳校园之一,今年正好是建校150周年。一幢1880s年代建造的房子风采依旧地矗立着,傍边一幢很不起眼的房子据说是现代传真机技术的诞生地。学校图书馆虽然外表略显陈旧,但内部宽敞明亮,整洁舒适,公共部位皆摆放一些舒适的桌椅沙发之类,处处是lounge的感觉,阅览室也是无人看管,一切显得人性而温馨。 


这天是星期六,是学校举行州际大学橄榄球比赛的日子。橄榄球可以说是风靡美国,每星期四是中学生橄榄球赛,星期五是大学橄榄球赛,星期天则是美国橄榄球联赛(NFL)。各大学都十分重视该赛事,如果某学生有橄榄球方面的才能,基本可以上任何大学,而且学费全免。上午十点多,Iowa State University和The University of Kansas 两个橄榄球队之间的比赛在JACK TRICE体育场上演。场内热闹非凡,乐队(band)、拉拉队(cheer leaders)和观众的声音此起彼伏,一片红色海洋-主队的颜色。我这个外行的也受到感染,加入欢呼的行列。 


好在与我一同观战的Mark是个die-hard橄榄球迷,而且诲人不倦,我得以对基本规则了解个大概。简单说来,由11名场上队员组成的进攻方(offense)设法将球向对方的球门线(touchdown line)推进,球越过球门线则攻方得6分,另加一次踢门得1分的机会或选择在球门线附近发动二次进攻的机会(可得2分)。防守方(defense)则试图阻止其推进或截住球(intercept)。每一轮进攻(4次进攻)至少得向前推进10码直线距离,才能从球所在的新位置发起下一轮进攻;如四次进攻后未能推进10码,则交换球权。一般情况下,攻方在一轮进攻的第三次进攻后,为避免第四次进攻后推进不足10码而丢失球权,往往会采用弃踢(punt), 即凌空把球尽量踢向对方的后场。据说美国橄榄球和英国rugby的玩法有很大不同,美国人玩的要粗野些,装备设施也昂贵,这恐怕也是没有普及到中国的重要原因之一,只是老美们不在乎普及,照样自得其乐。相比之下,足球在美国很少人玩,反而更多是女孩子在玩,虽然场地设施很多也很漂亮。我在Minneapolis一个基督堂的当地华人信徒聚会上,遇见以前国内的一位同事,该老兄以前热衷玩足球,现在有的是免费足球场,却慨叹组织不到足够的人,差一点要临时抓我的壮丁。 


在美国的两个多星期,有一点体会比较深,即对我们大多数闭门造车学英语的人来说,实战的语言环境很重要,往往可以事半功倍。举例说,去年在网上读到一则报道,说英国闪客(flash mob)在某时某刻出现在某机场的concourse,当时我就查了concourse这个词,意思是“广场”或“中央大厅”,但它到底是指机场的哪个部位,是室内还是室外,一直搞不清楚,也无从查证。现在才知道concourse是指由机场的候机大厅,其中容纳多个登机口。一般机场都有很多个concourse, 用ABCD编号区别,有时有tram相连接。 


再如,以前吃饭从来没碰到要用英文表达“埋单”的场合,现在才知道地道的表达应是“Check, please” 或“Bill, please”。还有,我发现美国人表达赞许时,现在经常用的一个词是“awesome”, 意思是“太棒了”,在国内却还未听人说过,国人说得最多(课本上也出现最多)的词好像是“wonderful”,但在美国反而很少听到。当然其它一些同义词如great, fantastic也常用。 


11月5日,我到公司与大家告别,我对Mark说, 我想是该走的时候了, 再好的鱼三天也要变臭(I think it’s about time…, you know fish smells in three days)。Mark回答说:我也是这样想的!(I think so 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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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jia
声明:此文章由 Meijia 2013-06-22上传,共计253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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