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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美国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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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十月,去了趟米国,历时半月。美东,美西,加夏威夷。洛城、圣迪戈、韦加斯、大峡谷、布法罗、大瀑布、华盛顿、巴尔的摩、费城、纽约、旧金山、檀香山,蜻蜓点水般走一圈。参加的是旅游团,我一直讨厌的那种出游方式,虽方便,傻瓜也行,只要跟着大家,别人起步你挪腿,别人撒尿你拉屎,却少了自由权。但没办法,在国内你尽可以天马行空独来独往,在洋人的地盘只能乖乖地做傻逼——谁让你只会发天朝雅音,不懂外夷的鴃舌蛮言?其实在当今社会,英语冒本来就跟傻瓜无异。但这次跟着旅游团去米国,竟有点习惯了,甚至觉出好处。飞回上海后给帝都的闺女报电话平安,她在电话中听我到了哪些地方,竟很惊讶,说她去年去美国采访近月,也没我到过的地方多。看来,从效率上说,参团旅游比个人自由行还高。

 

吾乡人有戏语:“乡下人跑趟街,嘴巴讲得歪。”米国回来近三月,我竟觉得没多少话可说,甚至没有什么大感觉。首先,我无法像好些文人写家,跑一个“地儿”就能写出一篇游记,我写不出,也不大愿意写。倘泛泛绍介一些风光人情,有何意思?没有对文化、历史、民俗和对社会制度的体会、感觉和深入思考,很难写出有意义的文字的。再说,走马看花,要在半个里了解美国,可能吗?我们在国内旅游,十天半月跑一个中等省,也已是不易。况乎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国家。所以只能是瞎子摸象,摸到象腿说是一根柱,摸到象肚说是一堵墙。

 

如此,我摸到的美国这头象,是什么呢?实话说,我就觉得是一头象,是我想象中的一头大象。所以竟少有新鲜感,也一点没觉得讶异。原因,大概是早就听说或读到过很多有关美国的事,一到那里,便觉得跟自己原先所想象的完全一样,难有新鲜感。至少一百年来,从胡适吴宓梁实秋他们乘了几个月的邮轮去那里始,就说道那里的月亮比这里圆,国人对外关系最多的,也就是米国了。如今更甚,我周围就有好多人说起它来就如数家珍,去美东美西就像上临安下富阳那般容易。久矣夫听得或看得多了,如同想象中的一个美女,或是电视上经常出现的一个名人,有一天出现在你面前,便会有熟视无睹的感觉。或者说,我这摸象的“瞎子”,以前曾“见”过这头“象”,所以便觉得就是这头“象”了?

 

倒是之前,尤其去沪地领馆面签时,有点神秘。那是八月暑天,我在南浔写作时去沪面签的。此前尝闻美国签证难。连旅行社也说得吓人倒怪,注意事项,材料得如何充足,等等。但我倒不担心,因我听说去过欧洲澳洲等发达国家的(真他妈的连这也要势利!)就比较容易。我担心的是我的两位同伴:家兄只去过澳洲新马泰,为了保险起见他特别多报了几万存款,更因为结婚证年久失丢,六十多岁了,连外孙女都上大学快谈恋爱了的他,还重新拍照去补办了结婚证;另一同事老友,年近八旬,也耽怕被拒。于是我作了准备,万一哪位受阻,即令我顺利签出,也不想去,以示不屑。还预备好,倘若面签时米国佬盘问过多,怕我们这些老头会滞留不归,那我便要阿Q一回:“阿拉只是‘玩玩’你这‘美女’罢了,你却以为俺要和你结为永久夫妻——若果不让阿拉回归,老子不跟你拼命才怪。”但事实上这一切都成多余。签证人确是不少,跟长假时的火车售票处差不离。但我们却极顺利,几乎什么都没问,倒是一位极英俊又很热情的美国小伙,以比我还标准的普通话,随口问一句:有没有去过美国?我答:63年没去了。他稍一愣,便灿烂一笑,说声旅行愉快,便完事。

 

其实,你还别说,在签证上,老美也几近死板,跟德国人的认真固板相比也不遑多让。几年前单位曾组团访美交流,却因邀请方曾有造假劣迹,全团被拒签,只能改去加拿大,在大瀑布对岸羡望米利饥合众国。这还不够,后来北京组团再去美,指派我们这里一位领导任团长,别的团员都签出了,唯这位团长签不出,盖因他有被拒签的纪录,即便外交部文化部等有关部门均出面沟通斡旋,就是坚不放行,结果这个代表国家的团只得另派团长。老美霸气,可见一斑——俺之所以在面签前曾想做一回阿Q,也是想为那些同事们报一箭之仇:老子是自费去“玩”你老美,你若不让玩,老子才不去呢,就去南美巴西阿根廷智利玩,世界上可玩的地方多了去了——可惜最后还是俺失算,没让我做成阿Q,遗憾也。

 

此都是题外插曲,还是说正话。如上所说,乡人上街,嘴巴讲歪。去了趟美国,我却真没什么大体会,至多有些小感受。真正的大体会是需要长住一段时期,甚至溶入社会才会有的。小感受却是浮光也能掠影的。

 

我们是从上海飞洛杉矶的。早就听说过洛市虽是米国第二大城,但却是跟传统城市不一样,算是“乡村城市”,就是很散。西部本来就是后来才开发的。首站虽耽了三天,但真正的了解不多。所以对洛市没什么好影响,甚至不如同在西部的圣迪戈。也许是兴趣不一样。那些所谓的环球影城,星光大道,中国剧院什么的,我是一点感觉都没有。电影片子本来就是“电影骗子”,加上高科技,成了所谓的大片,成本再高,再热闹,也只是热闹而已,除了感观上的刺激,有什么艺术的感觉可言?尤其是近年跟着学的中国大片,更是让人看了恶心。好莱坞电影,我还是喜欢以前的,反映情感的,心灵的,艺术的,甚至四十年代的那些黑白片,至今翻出来看看,仍能让人怦心动。

 

拉斯韦加斯也是被迫去了,是真的“被迫”。跟旅行团就没办法。一个月前才刚去过澳门,饱尝了东方赌城风采。这次又来到西方洋赌场,有什么味啊。凡赌场者,中外一样。何况现在的澳门赌场大多又多是韦加斯的大老板拉转移过去的。永利、威尼斯等等,都是一样的套路。所谓的韦加斯夜景,新城的天幕广场,玻璃花海,慕拟火山,音乐喷泉之类,以及老城的彩灯,咸是高科技装点的热闹或喧闹罢了。让我感兴趣的倒是在那么一个沙漠里,居然能建造起这幺一个繁华的现代化的城,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至于这奇迹是因为切中了人心的赌性而起,还是什么,我不得而知。听说韦加斯的赌城的最早渊源是一百多年前在此修铁路的工人,主要是中国劳工劳作之后玩玩赌博,才渐渐发展起来的。此说是否当真未加考证。但进入内华达州后快到韦加斯时,公路两旁的沙漠已经变成植被,却更是让我惊喜。沙漠化可是全地球人的难题,美国佬能在改造沙漠方面走在前面,无疑也是对全球的贡献。地球只有一个,是人类共有的。如果能把沙漠变为绿州,韦加斯的赌场多少也能给我以正面的影响了。我甚至遐想,不妨我们也在西北戈壁滩上去开个赌场或情色场,能否改变那里的面貌呢?当然那是不可能的,不说不允许,就是真这样做,却还是有地理上的局限的。韦加斯能在沙漠中崛起,也是因为有水源,科罗拉多河的水能引过来,还有胡佛大灞的水库。这都是不可缺的天然的条件。

 

拉斯韦加斯我还有一个有趣的发现,那就是觉得美国人的胖。这感觉就是在韦加斯突然发现的。无论是在赌场还是在街道上散步,都可以看到男女老小的胖子。尤其在赌场内,好多人胖得让我有为他或她发愁,即使很宽大的椅子也难以容纳。我把这个发现告诉我的同伴盛先生,我们就怀疑是不是嗜赌的人容易胖,还是胖的人喜欢赌。事实上也是,后来我有意观察,虽然普遍来说美国人都偏胖,但似乎韦加斯的人更胖。由此我甚至想美国虽然从人口总数上只有中国的四分之一,但若是论总重量,大概只有一半,也即是他们的人均重量是我们的一倍吧?这些胖人难道就不会有三高?莫非因为他们的食品安全,让他们避免了肥胖症?

 

先前我总以为,如果看山水,中国应该算是很好的了吧。但这次在美国掠影,两大自然景观还是让我震撼。科罗拉多大峡谷,是从韦加斯去的,当天来回。内人前几年曾去过美国,她怕坐汽车,说从韦加斯坐车三四个小时去看这幺一道大坑,甚为吃力。但我这次却觉得甚是值得。那种巨岩断层,重峦迭峰,经过几亿年的自然变化而成,形成现在这个局面,那真是奇观。我们常把江河喻为在大地上开个口子,形容为绿带什么的,但这里,似乎是一股神奇的天力把大地拉开一道巨大的裂缝,竟达几百公里之长。堪称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配之以周边高原上那些我尚未看到过的,叫不出名,只知道是仙人掌科,却又巨大的怪树,顽强地生长在荒凉的高原上,更给人一种神秘的苍凉感,荡涤人的心灵。这里是印地安人的保护区,这是否也象征着这个悲壮的民族的顽强的命运?大峡谷的荒芜和悲怆,那种天老地荒,让我们深感自然的伟力和神秘。在它面前,一切似乎都变得永恒,天地万物,历史,包括我们的生命,也变成了哲学化,形而上了。直至刻下,那种苍凉的感觉仍存在于我的心中,也让我发问:这样的苍凉,这样的天老地荒,和与它不远的赌城韦加斯的繁华喧嚣纸醉金迷相比,是大自然的崇高久远和人类所谓文明和科技的无耻和堕落吗?

 

大峡谷被称之为七大奇观什么的,对此我视为笑谈。那是推销术。它的内涵应该是永恒的,神圣的。好像是上世纪三十年代吧,罗斯福到过这里,惊叹之余,表示永远不能开发,让此地保持原状。罗斯福毕竟是美国最伟大的总统之一。据说就一直没有开发。但到前几年,在峡谷上造了个半月形的玻璃观光桥。我们的地陪,那华人导游说那是一位上海籍的华人的创造,似乎很自豪的样子,是咱们华人开了这个禁。我却感到厌恶:这是华人的光荣吗?好端端的那么个原始禁地,加上这幺个人造的东西,不说违背了伟大的罗斯福的禁令,更是亵渎了自然的神圣——所幸,那玻璃观光桥上没几个人,我想,也是但愿,很少有人上去并非为了不愿出三十几元美金的额外费用,更是对这一伟大的自然图腾的自觉的由衷的敬畏。

 

同样所谓“世界七大奇观”,如果说大峡谷让我在惊叹之后是深深的敬畏,那么尼亚加拉大瀑布则让我在惊喜之后却是轻松愉快的享受。伊利湖水从180英尺的高处泻入安大略湖,那落差在河床的绝壁上形成的巨大的瀑布,也气势也真是壮观非凡。我们在美加边境的那条河上乘船,穿着雨衣,几乎是在瀑布中间穿过。人们都冒着雨水拍照,偏偏我的照相机没了电。但我也不觉得遗憾——还是让那图景摄入我的眼睛中,不,留在心里吧。

 

和洛杉矶、圣地亚哥、韦加斯和大峡谷的西部相比,我们坐飞机经芝加哥转布法罗到大湖地区的尼亚加拉时,已是典型的美国东部。我不得不从心里惊叹,真他妈北美新大陆的自然地理真是太优越了!东西两边是两个大洋,而且这海洋也不是咱们那样的沿海,只是海,海之外还有众多所谓一衣带水的海邻居,之外才是大洋。美国是东西岸一出门便是浩瀚的大洋,那不是天然屏障是什么?至于陆地,南北只有加拿大和墨西哥两个邻国,也是天然的邻邦,多年来已近乎于哥们。这种天然的优势,是我们无法相比的:邻国几十国,再怎么努力和解也难免会有各种纠纷,即使是天朝上国时那些依附它的小邻国,也常常会引出各种麻烦,比如说近代史上中国两次最重要的危机和战争,都是起源于我们的邻邦朝韩。更不要说那些虎狼之邻如苏俄和日帝了。至于具体的自然地理,同处半北球,甚至纬度也和我们基本相似的美国,人口不多(至少大大小于我们)却一样的地大物博。两座山脉,落基山脉和阿巴扎契亚山脉,自北而南,自然地形成两大洋之际的这块北美大陆能有充沛的雨量和温和的气候。至于淡水资源,那北部的五大湖,加上密西西比河流域之广,哪里能让吾国望其项背。后来我们从华盛顿去纽约的路上,也曾顺道去费城和巴尔的摩转了转,在巴尔的摩港口浏览了一会,那里停着一只巴西来访的大型军舰,我还以为那是海港,一问才知道是内陆港。可想而知美国的内陆河都是很深的,能驶很大的船只。回头想到我们有着最多河流最充分水源的西南诸省,这几年几乎年年都闹旱灾。实实让人不知是怎么回事。

 

但反过来,只归功或归罪于自然条件也是未必正确。以色列的环境算得上恶劣吧,面积小,大多都是沙漠,但人家就是在沙漠上建立起家园,而且是绿洲的家园。真正的恶劣,莫过于把原本祖宗留下来的好环境,经过战天斗地的瞎折腾,最后变成穷山恶水。这就应着一句中国老话;天作蘖犹可违,自作蘖不可活——这样的教训我们还少吗?

 

大概是大西洋沿海气候湿润雨水多之故,美国东部比西部的自然条件好得多。这从布法罗去华盛顿的路上,一路都是好风景,就让我常常地感受到这一点。加上正是深秋时节,公路两旁说是五彩缤纷的画,是一点不为过的。这种地理环境是不是让西方人对色彩有着特别的敏感,所以才会产生西洋油画?东西欧包括俄罗斯所以盛行油画,可能也真是从美丽的自然而来的吧?而中国画的那种以黑白为主色的山水画,是不是也和吾国的地理环境有关?这似乎得从丹纳的《艺术哲学》中去寻找原因吧?

 

曾有人形容欧美发达国家的环境好,说是从森林中开辟出一条道路,而不像我们在道路两边种上树。我不知道这话是不是有点夸大。但进入华盛顿后,给人的感觉确实是整个城市就像一个公园,让人心广神怡。但我对这个被美国华裔和港台人称之为“华府”的首都的好印象并非只是环境,更在于作为这个北美新大陆首善之区的城市布局是那么简洁、明快却又那么庄重。有意思的是,那些重要的建筑我们如白宫、华盛顿纪念碑、杰弗逊纪念堂、林肯纪念堂、国会大厦等都在一条“子午线”上,就像我们明成祖朱棣对元大都的改造,使之皇宫和相关的建筑都在子午线上一样。之前我就曾听说,吾国帝都广场抛当中的纪念堂是学习和模仿林肯纪念堂而设计的,实地一看倒真有点像,当然只是外表和形式上,里面的内容却恰恰相反。地球两边的这两幢建筑的主人都是开国元勋,一个是坐着的雕像,一个是躺着的真身。这一差别象征着什么呢?是文化、理念还是体制?

 

圆顶式的杰弗逊纪念堂更是简洁,四面敞开,杰弗逊的站立着的雕像面对着湖对岸高大的但却又是同样简洁的华盛顿纪念碑,又正对着白宫和国会。据说这是像征着这个《独立宣言》的起草者,时时紧盯着后来的执政者,监督着他们是走正路还是邪路。杰弗逊先生终于没有失望。二百多年来,这种民主和法制的体制上能坚持下来。四十多位执政者,虽然有这样那样的区别,能力上,操守上的,但在体制上,是守住了开国时就底定的民主自由法制的底线的。别的不说,就拿那位追求风流但最后落得可怜巴巴地在电视上出尽洋相,但又让人觉得端是可爱的克林顿先生,两届总统满后,离开白宫时,他把自己最喜欢的办公室中的一块价值37元的小地毯拿回家去,却破坏了离任总统不准带走任何物品的规定,被追回白宫,还被罚款1500多元。

 

北美合众国三位开国总统值得让人敬重和钦佩。华盛顿先生和吾国大清朝的乾隆陛下正处同一时期,我印象中好像是同一年去世。他俩在历史上都有名气。但作为政治家,他们的为政却是何其不同。华盛顿通过立宪制和代议制,实行了对统治者进行驯化,把权力关进牢笼的民主和法制制度。他的功绩无法用文字来记载,于是那高大巍峨的纪念碑便没有文字,成为无字碑。而那位乾隆爷,为政六十年,也算是“康干盛世”的高峰,却大兴文字狱,体制上还在全国实行了保甲制,禁止百姓自由迁徙,也就是说,和华盛顿氏正好相反,他把百姓关进了牢笼。

 

我尤其敬佩托马斯.杰弗逊,作为最早一辈为美国独立而奋斗的政治家,他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任国务卿,第二任副总统,第三位总统,他更是伟大的《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者。单凭此就足以奠定了他在美国历史上作为伟大政治家的地位。他虽然没有直接参于制宪,当时他在法国,但他的民主和自由的思想影响了他的战友,美国宪法制定者麦迪逊。尤其是他坚决地提出必须有一个权利法案或人权法案。更可贵的是,他把言论自由和新闻(包括出版)的自由,作为绝对意义上必须保证的信念。这信念贯穿他的政治生命的全过程,他当总统时仍认为,无论报纸如何滥用它的自由,为了保证民主政治,这项自由是不可限制的。这信念至今仍让我们天朝人羡慕嫉妒恨。这信念也影响了后任麦迪逊,当然也影响了那部被世人称之为“至今为止人类大脑所能创造出来的最好的宪法”。杰弗逊对权力的观念也让二百年后的我们惊醒。他说,“我就任政府首脑,就像一个囚犯走向刑场。”“如果人民害怕政府,便是暴政;如果政府害怕人民,就是自由。”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那种“官不聊生”而不是“民不聊生”的清明的政治生态。更令我佩服杰弗逊的是,他不但是一个政治家,同时也是一位杰出的科学家,在农业学、园艺学、建筑学、词源学、考古学、数学、密码学、测量学与古生物学等学科都堪称专家,同时又能写作,甚至能拉小提琴。然后这位天才的政治家,高智商的总统,从事政治活动六七十年,为美国的民主制度奠定了基础,晚年竟然贫穷困顿,死后默默地安葬在他所创办的弗吉尼亚大学校园里——可惜我们的行程没有安排去那里,无法瞻仰这位伟人的故乡。

 

说到林肯,人们总会想起南北战争。但在瞻仰这位伟人时,我却反而想起另一位英雄,那就是李将军。他曾经是林肯的敌人和对手。在国会大厦前,在他的雕像下,我拍了几张仰视的照片。这是一位高尚的人,虽然他站在南军的立场上和林肯领导的北军战斗,最后兵败投降。我们读美国史,知道南北战争,照传统的史学观来说,北军代表资产阶级,为了解放黑奴,是进步的正义的;南军代表奴隶制,是落后的非正义的。但读《飘》及由它改编的《乱世佳人》时,我们看到的是站在南方的立场看待这场战争。这不能不让我深思。美国历史上两场战争,独立战争是对外的,类似于我们的抗日战争,如果说这种比拟不是很确切的话,那么南北战争作为内战,类似于我们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的三年战争,应该是比较确切的了。从战争的规模上来说,南北战争以北方的胜利告终,死亡人数虽然极其惨重,却终究不敌我们的消灭对方“八百万敌军”那样的宏伟。从战后的影响看,美国南北战争后很快就民族和解了,不像我们的两岸仍仇敌似地对峙了几十年,而且双方在各自的阵营仍是大找敌人以至到很长一段时期。而从文学的视角来看,我们至今仍是几十年如一律地在津津乐道地颂扬这场内战的几大战役。我们有没有像《飘》那样站在失败方的角度来写这场战争,包括以同情、理解甚至赞赏的态度来写对方,就像美国人歌颂李将军那样?在我的印象中,除了对岸一部《大江大海1949》的纪实文学,算是比较客观地描写这场内战外,好像还很少看到,而这部作品至今还隔着大海,无法在我们这边出版——这是作为一个文学中人,站在李将军雕像前的思索,当然,也是自我责问。





假眠者      《去了趟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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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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