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计 1535 个字符,预计需要花费 4 分钟才能阅读完成。
纽约,大苹果城,如一个又大又红又甜又脆的大苹果对世界各国的商业金融精英们有着无法抵挡的吸引力,这是他们心中的麦加圣地。9-11后,我想这个大苹果同样地吸引着恐怖份子。但平庸于我,纽约只是一个光怪陆离的骄傲城市–摩天大楼、纳斯达克、自由女神、帝国大厦……之前,我心目中的纽约就是一个放大扯高的香港,是一个贵得令我不敢仰视的世界中心城市。这一天,我也身处这个大苹果之中,我开始担心明天,我会不会就在那世界著名的时代广场迷了路,然后不得不象个乡巴佬似的结巴问路,然后又可怜地发现听不懂纽约的英语……
从机场出来是当地下午0多,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同事在纽约的一个朋友说会叫车来机场接我,但是我环顾一周没有见到有写着我名字的牌子,只好四处张望。这时走过来一个光头带帽的小伙子,华人模样,小心地叫我的名字,噢!就是来接我的。他从口袋里拿出张写我名字的白纸,说刚才没好意思拿出来。我打开一看就笑翻了,那字用小钢笔写的大概方圆就3CM,而且我三个字的名字写错了俩。当然,我没敢说出来,人家小伙子说了他不会写中文,这几个小字还是他恳求家里的母亲帮忙写的,家里老妈子说了,当年没怎么读过书,也不会写大字,写出差不多的读音就不错了!
我很勇敢,想着我既没钱又没色别人也不图我啥,我就这幺跟光头小伙上车了。在车上他告诉我,他是我同事的朋友的朋友,刚大学毕业还没找到工作,有空就帮忙来接我的。小伙子老实,他说朋友告诉他要接的人个矮,带眼镜,短发男人婆的样子,所以一见我晃悠就估计没错了。唉!要不是人在屋檐下,光这份坦白我就给他好看,但想想还得谢人家没让我一踏入美国就走丢,我也只好向车窗外反了个白眼,咕噜一声把这口气吞下去。
小伙子把我带到Brooklyn我要投靠的同事的朋友家,家里只有他怀孕的太太Sandy在家。把行李放下,Sandy立马把我带去Downtown唐人街。走过Brooklyn古老而寂静的街区,坐纽约的地铁,开眼了!地铁站里的感觉和我二十多年前在中国坐慢车火车时的感觉一模一样,站里坐满流浪者,比人高的铁栏杆拦着站里站外,月台漆黑破旧,最经典的是月台上又旧又脏的木条竟是等候的座位!我兴奋地坐在木条上,叫Sandy帮我照张相,可她说你别丢脸了,这有什么好照的!?
坐在地铁车厢里,我感觉还是二十多年前坐火车的情形,地铁走得轰隆作响,车厢里则哐铛摇晃,好有怀旧FEEL!出站的时候,又见到四五个黑人青年在站里表演街舞,八卦的我自然忍不住又挤了过去拿着DC一阵乱拍,让SANDY又一阵叹息摇头。
晚饭是在唐人街吃的,在这里我终于见到了我同事的朋友,虽然我也不认识,但他已经是在纽约和我关系最密切的人啦!可怜的文丰,在这里就开始承担起对我这个陌生人的监护责任!文丰、SANDY、GALVIN(就是接我那小伙)、我四个人的晚餐,还好,他们都很友好很健谈,没一会儿我已经和他们打成一片!GALVIN,这个后来他们才告诉我他是个很害羞的男孩,也很快被我锁定为打趣的对象。很愉快的晚餐,很普通的中国菜,但我吃得很饱很满足,也让GALVIN很吃惊地实话实说:没想到你个小吃得还真不少!晕!这DD能不能稍微不要太坦白?!
吃完饭我跟着文丰回到他Brooklyn的家,那是间小得不能再小的公寓,大约五平方米的厅连厨房,放着冰箱、煤气灶和小饭桌,然后连转身的地方都没有了。但热心的他们帮我联系了他们另外一个朋友,我今晚是要投奔她去的。洗完澡后,走过几个街区我又到了另一间公寓,和他们的朋友玲姐SHARE她那张双人床。
我的美国第一夜,就是在陌生人的房间里和另一个热心的陌生人睡在一张床上,在与时差的搏斗中似梦似醒地渡过。明天,我会走进大苹果,去看个仔细。
相关阅读: 美国热门旅游线路